(一)明确目标任务。自2006年,国资委明确提出到2010年底中央企业所属三级以上企业实现软件正版化。为保证目标按期实现,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根据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国权联〔2006〕2号),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计划。国资委每年召开“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会议”,并提出有关要求。近年来,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2013年,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在巩固前几年已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下一个“三年目标”:力争再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2015年实现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
(二)逐步实施推进。中央企业行业众多,规模不一,不同企业信息化水平差距很大,加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涉及的终端及软件版本种类多、数量大、范围广,必须按计划、分步骤逐步推进。国资委按照中央企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分类指导,分梯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采取集团化统一部署与先试点后推广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不同的推进策略,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推广集中采购。针对企业购买正版软件面临的资金压力,以及企业对软件发展信息了解不完整、不完全,采购谈判费时费力,难以做出科学采购决策的情况,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推行软件产品集中采购,搭建企业与软件厂商沟通互动平台。
(四)加强宣传培训。国资委通过简报、网站、会议、外事活动等形式,强化对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宣传,国资委领导多次在委外事活动上介绍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国资委每年联合国家版权局组织对所有中央企业进行培训,国资委互联网上的“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专栏也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培训。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效明显。2010年底,中央企业所属三级以上企业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目前正在向四级以下企业深入推进。